具体征税范围如下:
服务 | 具体项目 | 具体内容 |
1.交通运输业 | (1)陆路运输服务 | 包括铁路运输、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 |
(2)水路运输服务 | 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 |
(3)航空运输服务 | ||
(4)管道运输服务 | 通过管道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运输服务 |
2.邮政业 | (1)邮政普遍服务 | 包括函件、包裹等邮件寄递,以及邮票发行、报刊发行和邮政汇兑等业务活动 |
(2)邮政特殊服务 | 包括义务兵平常信函、机要通信、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寄递等业务活动 | |
(3)其他邮政服务 | 包括邮册等邮品销售、邮政代理等业务活动 | |
3.电信业 | 基础电信服务 | 固网、移动网、互联网等【11%】 |
增值电信服务 | 利用固网、移动网、互联网等提供服务;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6%】 |
4.建筑业 | (1)工程服务 | 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 |
(2)安装服务 | 包括固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 | |
(3)修缮服务 | 对建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 | |
(4)装饰服务 | 包括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 | |
(5)其他建筑服务 | 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等 |
5.金融 | (1)贷款服务 |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 |
(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 包括提供信用卡、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等 | |
(3)保险服务 | 包括人身保险服务和财产保险服务 | |
(4)金融商品转让 | 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等的所有权 |
6.现代服务(9项) | (1)研发和技术服务【6%】 | 包括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如气象服务等) |
(2)信息技术服务【6%】 | 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 |
(3)文化创意服务【6%】 | 包括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 | |
(4)物流辅助服务【6%】 | 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 | |
(5)租赁服务★★ | (1)形式上:包括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 |
(2)范围上:包括动产、不动产 | ||
(3)经营租赁中包含: | ||
(6)鉴证咨询服务【6%】 | 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 |
(7)广播影视服务【6%】 | 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播映(含放映) 服务 | |
(8)商务辅助服务【6%】 | 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如劳务派遣)、安全保护服务(例如武装守护押运服务)。 | |
(9)其他【6%】 | 如: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 |
7.生活服务(6项) | (1)文化体育服务 | 文艺表演、提供游览场所等 |
(2)教育医疗服务 | 教育服务,是指提供学历教育服务、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的业务活动 | |
(3)旅游娱乐服务 | 旅游:指根据旅游者的要求,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商务等服务 | |
(4)餐饮住宿服务 | 【提示】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 |
(5)居民日常服务 | 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护理、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 |
(6)其他 | 如:纳税人提供植物养护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