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一道题

甲公司20182月份发生如下应收事项:进行存货盘点发现存货盘亏,应收取保险公司赔款2.5万元,应收取管理人员赔款1万元;销售商品一批,应收取价款30万元,增值税税额5.1万元;销售包装物一批,应收取价款10万元,增值税税额1.7万元。则甲公司本月应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的金额为(  )万元。

A3.5

B15.2

C43.5

D50.3

答案是:B

2.5+1+10+1.7=15.2

是把销售包装物的收入计入了其他应收款

我就有点闹不明白了

单独销售的 包装物 为什么会计为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内容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很明显不包括 销售包装物的 收入


同时销售包装物应该属于视同商品销售 进 其他业务收入
那么就应该是 银行存款和 应收账款啊
求各位大佬解,为什么答案会 将其他应收款算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