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始凭证的种类

1)按取得来源分类,可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

自制原始凭证,是指由本单位有关部门和人员,在执行或完成某项经济业务时填制仅供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限额领料单、产品入库单、产品出库单、借款单、职工薪酬表、折旧计算表等。

外来原始凭证,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从其他单位或个人直接取得的原始凭证。如购买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银行转来的各种结算凭证、对外支付款项时取得的收据、职工出差报销的飞机票、车船票等。

2)按照格式分类不同可分为:通用凭证和专用凭证。

通用凭证,是指由有关部门统一印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具有统一格式和使用方法的原始凭证。

通用凭证的使用范围因制作部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可以是分地区、分行业使用,也可以全国通用,如某省(市)印制的在该省(市)通用的发票、收据等;由中国人民银行制作的在全国通用的银行转账结算凭证、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全国通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专用凭证,是指由单位自行印制、仅在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常见的专用凭证有收料单、领料单、工资费用分配表、折旧计算表等。

3)按填制的手续和内容分类,可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凭证

一次凭证,是指一次填制完成,只记录一笔经济业务且仅一次有效的原始凭证。我们平时所涉及到的大部分原始凭证都是一次凭证,比如发票、收据、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凭证。

累计凭证,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多次记录发生的同类型经济业务且多次有效的原始凭证,如限额领料单。累计凭证的特点是在一张凭证内可以连续登记相同性质的经济业务,随时结出累计数和结余数,并按照费用限额进行费用控制,期末按实际发生额记账。最具有代表性的累计凭证是“限额领料单”。

汇总凭证是指对一定时期内反映经济业务内容相同的若干张原始凭证,按照一定标准综合填制的原始凭证。

汇总原始凭证合并了同类型经济业务,可以集中反映某项经济业务的总括情况,简化记账凭证的编制工作。常见的汇总凭证有:发出材料汇总表、工资结算汇总表、差旅费报销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