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战略联盟的主要类型

从股权参与和契约联结的方式角度来看,可以把企业战略联盟归纳为以下几种重要类型。

1)合资企业。合资企业是战略联盟最常见的一种类型。它是指将各自不同的资产组合在一起进行生产,共担风险和共享收益。

2)相互持股投资。相互持股是指合作各方为加强相互联系而持有对方一定数量的股份;这种战略联盟中各方的关系相对更加紧密,而双方的人员、资产无须合并。

3)功能性协议。这是一种契约式的战略联盟,与前面两种有股权参与的方式明显不同,它主要是指企业之间决定在某些具体的领域进行合作。最常见的形式包括:①技术交流协议:联盟成员间相互交流技术资料,通过“知识”的学习来增强竞争实力。②合作研究开发协议:分享现成的科研成果、共同使用科研设施和生产能力,在联盟内注入各种优势,共同开发新产品。③生产营销协议:共同生产和销售某一产品,这种协议并不是使联盟内各成员带来资产规模、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发生变化,而是仅仅通过协议来对合作事项和完成时间等内容做出规定。成员之间仍然保持着各自的独立性,甚至在协议规定的领域之外仍然相互竞争。④产业协调协议:建立全面协作与分工的产业联盟体系,多见于高科技产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