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某企业2014年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为300万元,其中包括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25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拨缴工会经费以及发生职工教育经费分别为45万元、6万元和5万元。该企业2014年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工资及“三项经费”共计( )万元。
  A、345
  B、378
  C、356
  D、324
悬赏金额: 100 金币
状态: 已解决
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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