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性加速折旧
主体 | 优惠政策 | 备注 | ||
6个行业的企业 | 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 6个行业企业包括: | ||
6个行业的小微企业 | 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 |||
四个领域重点行业 | 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自行建造,下同),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 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企业是指以轻工、纺织、机械、汽车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 | ||
四个领域重点行业小微企业 | 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含)的,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全额扣除;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 |||
所有行业企业 | 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 |||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 【大战提示】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 |||
所有行业企业 | 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