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口增值税计税依据——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进口方式

关税完税价格

一般贸易下进口货物

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
到岸价格=成交价格+起卸前的运费、保费等
【链接】具体要求见 第七章“关税法和船舶吨税法”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

  
  二、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应纳进口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1.计算进口环节的应纳增值税税额时:不得抵扣任何税额,即发生在我国境外的各种税金。
  2.进口环节的已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依据
海关专用缴款书,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从本月应纳增值税中抵扣。其价格差额部分以及从境外供应商取得的退还或返还的资金,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1)限值以内: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
70%征收
  『答案解析』限值以内: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以内。
  (2)超过限值: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增值税、消费税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
全额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