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额计税
1.贷款服务: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
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各类手续费、佣金等收入
(二)差额计税
金融商品转让 | 卖出价-买入价 |
经纪代理服务 | 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收费 |
航空运输企业 | 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收其他企业客票代收转付的价款 |
客运场站服务 | 扣除支付给承运方的运费 |
旅游服务 | 扣除向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他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其他接团企业旅游费(可选择) |
房企一般纳税人销售房地产(选择简易计税老项目除外) | 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 |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 扣除支付给国际运输企业的运费 |
批准融资租赁企业:差额
| 收入 | 扣除 |
融资性售后回租 | 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 | 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 |
一般融资租赁 | 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 | 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车辆购置税 |
【提示】差额计税情形下,扣除的价款部分即使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其进项也不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