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每一个会计人,考下证书是攻克了一座大山,继续教育则是在山上深耕细作。企业会计人员每一年各种继续教育的经费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如何进行税前扣除都有很大的讲究。

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包括哪些?

  《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第三条第五款规定,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所以小伙伴们会计从业的继续教育和会计职称的继续教育是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之内~

扣除时有哪些要求?

  (一)实际发生要求

  企业该项支出,必须实际发生,仅仅计提,而未实际发生的支出不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比如某公司按工资总额计提了8%的职工教育经费,如果这笔钱当期没有支出,则应当纳税调增。

  (二)扣除比例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该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小伙伴们,我们一起来看看你家企业是不是以下“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另有规定”吧~


  1、软件企业的小伙伴看过来~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财税[2012]27号)

  2、高新技术企业的小伙伴看过来~自2015年1月1日起,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财税〔2015〕63号)

  3、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小伙伴看过来~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财税〔2017〕79号)

  4、核力发电企业的小伙伴看过来~核力发电企业为培训核电厂操作员发生的培训费用,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企业应将各电厂操作员培养费与员工的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单独核算,员工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得计入核电厂操作员培养费直接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

  5、航空企业的小伙伴看过来~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在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特别提醒

  1、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财建[2006]317号)

  2、对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境外培训和考察,其一次性单项支出较高的费用应从其他管理费用中支出,避免挤占日常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开支。(财建[2006]317号)

  3、经单位批准或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必须到本单位之外接受培训的职工,与培训有关的费用由职工所在单位按规定承担。(财建[2006]317号)因此,企业在培训过程中发生的差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