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的一般职权是先制订方案,然后提交股东会表决通过。

  职责:

     (1)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向股东大会汇报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权利(有权决定):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3)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应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     财务负责人以及其报酬事项;

     (4)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注:公司的具体规章是由经理制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