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普通合伙人出资

  1、普通合伙人可以使用的出资方式有:以货币出资、以实物出资、以知识产权出资、以土地使用权出资、以其他财产出资、以劳务出资。

  注意:只有普通合伙人才可以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是不可以以劳务出资的

  2、使用非货币财产作为出资需要进行评估作价时,可以由专业机构对非货币出资的财产进行评估,但是也可以是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非货币出资财产的作价。

  3、以劳务出资时只能由全体合伙人协商进行确定,并且需要在合伙协议内载明

  三、关于企业的名称

  合伙企业的名称中必须有“合伙”;普通合伙企业的名称中必须有“普通合伙”;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名称中必须有“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中必须有“有限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