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会议召开
1、会议召开
(1)每年度至少应召开两次董事会会议;
(2)应在会议召开时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3)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以及1/3以上的董事或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4)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5)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对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以及通知时限进行另行规定。
2、会议记录
召开董事会时,参加会议的董事应在会议记录上进行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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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会议召开 1、会议召开 (1)每年度至少应召开两次董事会会议; (2)应在会议召开时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3)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以及1/3以上的董事或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4)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5)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对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以及通知时限进行另行规定。 2、会议记录 召开董事会时,参加会议的董事应在会议记录上进行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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