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日,甲、乙、丙投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约定甲、乙、丙各自投资100万元,其中,丙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足出资,甲、乙也一直没有要求丙补足出资。2016年6月1日,该公司的债权人丁要求丙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丙可以以自己补足出资的义务已经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
B 公司有权要求丙缴纳出资
C 甲、乙对丙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不承担责任
D 债权人丁不能要求丙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责任




悬赏金额: 10 金币
状态: 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