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

  2015年2月2日,朱某将其房屋以100万元的价格卖与齐某,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约定:合同订立后3日内齐某搬入居住,自签约起3个月内由朱某负责协助办妥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但是,签约1个月后,朱某又与不知情的周某签订合同,将该房卖与周某,价格130万元,并为周某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现周某要求齐某搬出该房屋。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表述正确的有(  )。

  A.两个房屋买卖合同都有效

  B.朱某与齐某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房屋产权人变更登记为周某之日起失效

  C.周某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D.齐某有权要求朱某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1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A,C

  (1)选项AB: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虽然齐某未办理登记手续,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只是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2)选项C: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选项D:“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买受人在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前提下,还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本案中,并非商品房买卖合同,不适用惩罚性赔偿金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