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单选题】(2011年)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货物买卖合同,约定出卖人甲公司将货物送至丙公司,经丙公司验收合格后,乙公司应付清货款。甲公司在送货前发现丙公司已濒于破产,遂未按时送货。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甲公司应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应向乙公司、丙公司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D.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首先,题目中甲滥用不安抗辩权(题目中并不是“债务人”履行能力有问题,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构成违约。其次,题目是“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所以是甲向乙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向丙承担违约责任。
悬赏金额: 50 金币
状态: 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