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共有1套房屋,各占1/4,对共有房屋的管理没有进行约定。甲、乙、丙未经丁同意,以全体共有人的名义将该房屋出卖给戊。关于甲、乙、丙上述行为对丁的效力的说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有效,出卖属于对共有物的管理,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


B、有效,对共有物的处分已经经占共有份额1/2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


C、有效,对共有物的处分已经经占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


D、无效,对共有物的处分应当经全体共有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