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单选,修订】甲、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甲于 20×1年 3月 1日向乙供货,乙在收到货物后 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甲依约供货后,乙未付款。若甲一直未向乙主张权利,则甲对乙的付款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为( )。
A.20×3年 3月 1日
B.20×3年 4月 1日
C.20×4年 3月 1日
D.20×4年 4月 1日


【答案】D
【解析】甲于 20×1年 3月 1日向乙供货,乙在收到货物后 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甲依约供货后,乙未付款。诉讼时效期间于乙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当日起算(20×1年 4月 1日)。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 3年,故期限届满为 20×4年 4月 1日,选项D正确。

悬赏金额: 10 金币
状态: 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