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单选】甲为乙公司业务员,负责某小区的订奶业务多年,每月月底在小区摆摊,更新订奶户并收取下月订奶款。2013年5月29日,甲从乙公司辞职。5月30日,甲仍照常前往小区摆摊收取订奶款。订奶户不知内情,照例交款,甲亦如常开出盖有乙公司公章的订奶款收据,之后甲下落不明。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与乙公司无关,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
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再向甲追偿
C.甲的行为构成狭义无权代理,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D.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


【答案】D
【解析】本题考点为表见代理,即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表见代理需要具有权利外观,本案例中甲为乙公司业务员,负责某小区的订奶业务多年,每月月底在小区摆摊,更新订奶户并收取下月订奶款。甲从乙公司辞职后仍照常前往小区摆摊收取订奶款。甲亦如常开出盖有乙公司公章的订奶款收据,都说明甲的行为足以让相对人(订奶户)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故构成表见代理。在此基础之上,代理行为有效,应由被代理人(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
悬赏金额: 10 金币
状态: 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