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审计基本原理——第四章 审计抽样方法
  【学习提示与考情分析】
  本章属于审计的基础理论章节,从近几年的命题形式来看属于每年必考的内容,考查形式主要是客观题。本章虽然理论性较强,但是在学习时不要本末倒置,一定要将原理弄懂,不要“钻牛角尖”,只关注计算而忽略了基本的得分点。因为在本章的考试中,即使是简答题,更多也是考核各种抽样方法的基本理论。另外本章内容今年教材重新整合编写,需要重点关注(包括计算)。
  近年以考核客观题为主,但主观题目也有所涉及。
  审计抽样属于一种审计技术,抽样能以较小的样本规模代表大多数总体,提高工作效率。
  合理保证、重要性原则等审计理论也为审计抽样等运用奠定了基础。审计抽样被广泛运用于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中。
  现代审计以抽样为原则,详查为例外。
  注册会计师在获取充分、适当证据时,需要选取项目进行测试。
  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
  
  
  知识点:审计抽样的相关概念
  一、审计抽样
  (一)审计抽样的含义
  审计抽样是指注册会计师对具有审计相关性的总体中低于百分之百的项目实施审计程序,且所有项目都有机会被选取。
  总体—是指注册会计师从中选取样本并期望据此得出结论的整个数据集合。
  抽样单元—则是指构成总体的个体项目。
  (二)审计抽样的特征
  1.对具有审计相关性的总体中低于百分之百的项目实施审计程序;
  2.所有抽样单元都有被选取的机会;
  3.可以根据样本项目的测试结果推断出有关抽样总体的结论。
  对抽样特征的理解:
  1.审计抽样时,所有抽样单元都应有被选取成为样本的机会,注册会计师不能存有偏向,只挑选具备某一特征的项目进行测试。
  2.审计抽样时,注册会计师的目的并不是评价样本,而是对整个总体得出结论。
  3.只有当从抽样总体中选取的样本具有代表性时,注册会计师才能根据样本项目的测试结果推断出有关总体的结论。
  代表性--是指在既定的风险水平下,注册会计师根据样本得出的结论,与对整个总体实施与样本相同的审计程序得出的结论类似。
  样本具有代表性并不意味着根据样本测试结果推断的错报一定与总体中的错报完全相同。
  如果样本的选取是无偏向的,该样本通常就具有了代表性。
  代表性与整个样本而非样本中的单个项目相关,与样本规模无关,而与如何选取样本相关。
  代表性通常只与错报的发生率而非错报的特定性质相关,比如,异常情况导致的样本错报就不具有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