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业务的三方关系人
  注册会计师对由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负责的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以增强除管理层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财务报表的信赖程度。
  1.三方关系人
  审计业务三方关系人:
  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责任方)、注册会计师、财务报表预期使用者。
  审计业务涉及三方实体:
  被审计单位治理层(委托人)、注册会计师(审计人)、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被审计人)。
  (1)注册会计师
  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注册会计师可以利用专家协助执行审计业务,注册会计师应当确信包括专家在内的项目组整体已具备执行该项审计业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并充分参与该项审计业务和了解专家所承担的工作。

  (2)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责任方)
  管理层和治理层(如适用)的责任:
  ①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如适用);
  ②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
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③向注册会计师
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允许注册会计师接触与编制财务报表相关的所有信息(如记录、文件和其他事项),向注册会计师提供审计所需的其他信息,允许注册会计师在获取审计证据时不受限制地接触其认为必要的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3)预期使用者
  预期使用者是指预期使用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的组织或人员。

  2.三方关系人之间的关系
  管理层和预期使用者可能来自同一企业;
  管理层也会成为预期使用者;
  财务报表审计并不减轻管理层或治理层的责任。
  如果某项业务不存在除责任方之外的其他预期使用者,该业务不构成一项审计业务或其他鉴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