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点 | 政府审计 | 注册会计师审计 |
审计目的和对象 | 对政府的财政收支或者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确定其是否真实、合法和具有效益。 | 依法对企业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确定其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是否公允反映了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
审计的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 署制定的国家审计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管理办法》和财政部批准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
经费或收入来源 | 行政行为,所必须的经费由同级人民政府予以保证 | 市场行为、有偿服务,费用由注册会计师和审计用户协商确定。 |
取证权限 | 具有更大的强制力 | 受市场行为的局限,在获取审计证据时,很大程度上有赖于企业的配合和协助,没有行政强制力。 |
对发现问题的处理方式 | 可在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 发现问题只能提请企业调整有关数据进行披露,若企业拒绝,则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反映,比如出具保留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