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计抽样应当同时具备三个基本特征:
(1)对具有审计相关性的总体中低于百分之百的项目实施审计程序;
(2)所有抽样单元都有被选取的机会;
(3)可以根据样本项目的测试结果推断出有关抽样总体的结论。
2.风险评估程序通常不涉及审计抽样。
3.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时,注册会计师的目的不是根据样本项目的测试结果推断有关总体的结论,此时不宜使用审计抽样。
4.控制测试中的抽样风险包括信赖过度风险和信赖不足风险。信赖过度风险影响审计效果,信赖不足风险影响审计效率。
5.细节测试中的抽样风险包括误受风险和误拒风险。误受风险影响审计效果,误拒风险影响审计效率。
6.非抽样风险是由人为因素造成的。
7.统计抽样为可量化抽样风险,非统计抽样为不可量化抽样风险。
8.注册会计师在统计抽样与非统计抽样方法之间进行选择时主要考虑成本效益。
9.属性抽样和变量抽样都是统计抽样方法。
10.一般而言,属性抽样得出的结论与总体发生率有关,变量抽样得出的结论与总体的金额有关。例外的是变量抽样中的货币单元抽样,却运用属性抽样的原理得出以金额表示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