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价内部审计特定工作的目的(并非所有的内部审计工作都可被或都需要被利用)
  如果拟利用内部审计人员的特定工作,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内部审计人员的特定工作并实施审计程序,以确定该工作是否足以实现审计目的。
  (2)评价内部审计特定工作应考虑的因素
  在确定内部审计人员的特定工作是否足以实现审计目的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
  ①内部审计工作是否由经过充分技术培训且精通业务的人员执行;
  ②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是否得到适当的监督、复核和记录;
  ③内部审计人员是否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
审计证据,使其能够得出合理的结论;
  ④内部审计人员得出的
结论是否恰当,编制的报告是否与已执行工作的结果一致;
  ⑤内部审计人员
披露的例外或异常事项是否得到恰当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