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确定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产生的预期影响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
①内部审计人员已执行或拟执行的特定工作的性质和范围;
②针对特定类别的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
③在评价支持相关认定的审计证据时,内部审计人员的主观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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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确定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产生的预期影响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
①内部审计人员已执行或拟执行的特定工作的性质和范围; ②针对特定类别的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 ③在评价支持相关认定的审计证据时,内部审计人员的主观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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