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证据,作为注册会计师得出实现总体目标结论的基础;
2.提供证据,证明注册会计师已经按照审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划和执行了审计工作;
3.有助于项目组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
4.有助于负责督导的项目组成员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指导、监督与复核审计工作的责任;
5.便于项目组说明其执行审计工作的情况;
6.保留对未来审计工作持续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的记录;
7.便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业务质量控制准则的规定,实施质量控制复核与检查;
8.便于监管机构和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其他相关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实施执业质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