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企业施工一项工程,2016年开工,当年预计合同总收入10000万元,预计合同总成本12000万元,当年完工比例30%,当年确认合同毛利600万元,计提合同损失1400万元,

2017年末合同完工比例达到50%,此时预计合同总收入、总成本不变,如何做确认收入、成本分录,对上年计提的减值损失如何处理。

我原来的做法:1、确认2017年收入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2400万元,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贷工程施工-合同毛利400万元;2、结转减值准备,借存货跌价准备400万元,贷主营业务成本400万元。也就是按照当年施工进度确认当年收入、成本,当年确认的毛利在以前年度计提了减值准备,将这部分减值准备对应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

我查阅了准则讲解,讲解上说完工时结转减值准备,郭建华老师讲课中也说完工前不能转回,完工时结转。但不管是准则讲解还是郭老师讲义,都没有说具体应该怎么做,像我举例中如果不结转,将会影响年末资产负债表真实性。真心请教标准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