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于20×9年6月20日取得乙企业10%的股权,于20×9年12月20日进一步取得乙企业15%的股权并有重大影响,于2×10年12月20日又取得乙企业40%的股权,开始能够对乙企业实施控制,则企业合并的购买日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