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超支);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5850元(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成本为( )。

A17944.44

B17166.67

C17000

D17850

悬赏金额: 50 金币
状态: 已解决
最佳答案: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