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折旧年限估计变更问题,审计的客户机器设备折旧年限有5年和10年的,税法不是规定机器设备最低折旧年限10年嘛,我们审计意见让客户按10年来折旧,然后客户从17年9月开始,新增加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按10年,之前在账面的按5年折旧的机器设备还是按5年不予调整,只调整新增加的,这样可以嘛?记得学会计的时候好像估计变更要把所有的都按10年折旧,之前按5年的,根据现在10年计算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照尚可使用年限来折旧,这地方知识点忘记了,麻烦大神讲解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