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甲公司和其控股股东P公司以及无关联第三人丙公司签订协议,分别从P公司处购买其持有乙公司60%的股权,以发行1800万股股票作为对价,发行价4元每股;从丙公司处购买少数股权40%,以银行存款支付5000万元,7月1日办理完毕交接手续,改选董事会成员, 该业务不构成一揽子交易。当日乙公司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P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8000万元(其中股本2000万元,资本公积3200万元,盈余公积1600万元,未分配利润1200元)。甲公司下列会计处理表述不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