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理解一般情况下,在资产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时,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因为我们认为资产未来会当作费用支出,从而未来期间税法上的费用>会计上的费用,未来期间税法上的利润<会计上的利润,从而未来会少交税。因此,未来企业会有经济利益流入企业,所以要确认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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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例子我就不能理解了:

比如假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成本为100,第一年年末公允价值90。此时,计税基础=取得成本=100,账面价值=公允价值=90,CPA的教材上说应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假设到了第二年年末,年末公允价值120,此时将其卖出。总共的投资收益=-10+30=20 (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10)

假设除此之外,不考虑其他收入成本,这家公司的会计利润=投资收益=20,应纳税所得额=120-计税基础100=20

似乎并没有少交税啊,那么为什么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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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说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未来未必少交税?可是作为一项资产,未来应该有经济利益流入企业啊,这里又有什么经济利益流入企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