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考点】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1.会计处理
(1)借:长期应收款 (应收的款项)
银行存款 (收到的款项)
贷:主营业务收入(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未实现融资收益
(2)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3)分期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贷:长期应收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财务费用
【提示1】本期摊销金额=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长期应收款期初余额-未实现融资收益期初余额)×实际利率
【提示2】“未实现融资收益”属于资产类科目的备抵科目,作为“长期应收款”科目的抵减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列报。
【提示3】涉及到的增值税的处理要看题目中的条件,一般在各期应收款时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提示4】依据财会【2016】22号文,会计上收入或利得确认时点先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应将相关销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提示5】常见测试点:
①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金额;
②长期应收款的列报;
③每期利息收益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