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考点】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1.会计处理

(1)借:长期应收款 (应收的款项)

    银行存款  (收到的款项)

   贷:主营业务收入(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未实现融资收益

(2)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3)分期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贷:长期应收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财务费用

【提示1】本期摊销金额=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长期应收款期初余额-未实现融资收益期初余额)×实际利率

【提示2】“未实现融资收益”属于资产类科目的备抵科目,作为“长期应收款”科目的抵减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列报。

【提示3】涉及到的增值税的处理要看题目中的条件,一般在各期应收款时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提示4】依据财会【2016】22号文,会计上收入或利得确认时点先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应将相关销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提示5】常见测试点:

①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金额;

②长期应收款的列报;

③每期利息收益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