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2015年6月,甲乙公司之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甲将持有的丁公司的2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转让价款为7亿元,分三次支付,其中,2015年支付2亿元,为了保证甲公司的信誉,甲公司将其中的5%的股权投资过户给乙公司,但乙公司并未实际取得该5%的表决权和利润分配权利。甲公司和乙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不考虑其他因素,关于甲公司2015年的会计处理不正确的是( )


A. 将转让总价与股权账面差额确认为转让损益,未收到的账款作为应收账款
B. 将转让协议作为或有事项再附录中批注
C. 甲公司实际上收到的价款确认为负债
D. 将实际收到的价款与5%股权的账面价值差额确认为转股损益


【答案】ABD
【解析】
2015年乙公司支付了2亿元之后,并未取得该股权的各项权利,不能对该股权实施控制,控制权还在甲企业,因此不能确认收入,甲公司只能将收到的价款确认为负债(比如预收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