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应收乙公司货款2 000万元,因乙公司财务困难到期未予偿付,甲公司就该项债权计提了400万元的坏账准备。20×3年6月10日,双方签订协议,约定以乙公司生产的100件A产品抵偿该债务。乙公司A产品售价为13万元/件(不含增值税),成本为10万元/件;6月20日,乙公司将抵债产品运抵甲公司并向甲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应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是( )。

A.79万元

B.279万元

C.300万元

D.600万元

悬赏金额: 100 金币
状态: 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