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年1月1日,甲公司向其32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5万份股票期权。其行权条件为:2×12年年末,可行权条件为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8%;2×13年年末的可行权条件为2×12年~2×13年两年净利润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5%;2×14年年末的可行权条件为2×12年~2×14年三年净利润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2%;(2)每份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6元。行权价格为3元/股;(3)2×12年末,净利润增长率为16%,甲公司预计2×13年有望达到可行权条件。同时,当年有2人离开,预计未来无人离开公司。2×13年末,净利润增长率为12%,但公司预计2×14年有望达到可行权条件。2×13年实际有2人离开,预计2×14年无人离开公司。2×14年末,净利润增长率为10%,当年无人离开;(4) 2×14年末,激励对象全部行权。
答案:
2×12年末,应确认的管理费用=(32-2)×15×6×1/2=1350(万元);
2×13年末,应确认的管理费用=(32-2-2)×15×6×2/3-1350=330(万元);
2×14年末,应确认的管理费用=(32-2-2)×15×6×3/3-1350-330=840(万元);
行权时,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金额=(32-2-2)×15×3+1350+330+840-(32-2-2)×15×1=3360(万元)。
疑惑:2012年末,确认的管理费用中,为什么不是乘以1/3,是不是因为在12年没有达到条件,预计13年可以达到条件,从而将行权期调为2年呢。
2013年的时候,同样没有达到行权条件,预计需要3年才能达到,从而将行权期调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