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甲材料一批,A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50 000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 000元(不含增值税)。该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同类物资在B公司目前的销售价格为80 000元。A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直接对外销售。A公司已收回该材料,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     率       为     17%,     消     费税税率为10% 。不考虑其他因素,委托加工的甲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是( )。
A、52 000元
B、57 778元
C、60 000元
D、59 3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