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至到期投资以摊余成本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应当在将该金融资产的 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之间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的 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取得和出售该担保物发生的费用应当予以扣除)。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金融资产时计算
确定的实际利率



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冲减资产减值损失)
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 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外币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应先按外币确定,在计量减值时再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合成为记账本位币反映的金额。该项金额小于相关外币金融资产以记账本位币反映的账面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