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原则:权益结合法

  权益结合法(pooling of interest method),亦称股权结合法、权益联营法。企业合并业务会计处理方法之一。与购买法基于不同的假设,即视企业合并为参与合并的双方,通过股权的交换形成的所有者权益的联合,而非资产的交易。换言之,它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主体对一个联合后的企业或集团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贡献,即经济资源的联合。

在权益结合法中,原所有者权益继续存在,以前会计基础保持不变。参与合并的各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继续按其原来的账面价值记录,合并后企业的利润包括合并日之前本年度已实现的利润;以前年度累积的留存利润也应予以合并。

1.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

借:长期股权投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

  贷:负债(承担债务账面价值)

    资产(投出资产账面价值)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差额,可能在借方)

借:管理费用(审计、法律服务等相关费用)

  贷:银行存款

【提示】合并报表中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要相互抵销。若将审计、法律服务等相关费用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合并报表中会产生商誉,这种做法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