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重组定义
  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
  债务重组涉及的债权和债务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
  1.关于交易对手方,债务重组是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进行的交易,实务中经常出现第三方参与相关交易的情形。例如某公司以不同于原合同条款的方式代债务人向债权人偿债,又如新组建的公司承接原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再如,资产管理公司从债权人处购得债权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
  企业首先考虑债权和债务是否发生终止确认,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准则,再就债务重组交易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2.债务重组不强调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背景下进行,也不论债权人是否做出让步,也就是说,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债务人未按原定条件偿还债务,也无论双方是否同意债务人以低于债务的金额偿还债务,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就债务条款重新达成了协议,就符合债务重组定义,例如,债权人在减免债务人部分债务本金的同时提高剩余债务的利息,或者债权人同意债务人用等值库存商品抵偿到期债务等均属于债务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