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5年初取得乙公司10%的股权,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2016年5月,甲公司又从母公司A手中取得乙公司50%的股权,对乙公司实现控制。第一次投资支付银行存款300万元,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2 800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2 500万元;2015年底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未发生公允价值变动;第二次投资时支付银行存款1 700万元,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 500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3 300万元,取得控制权日原投资的公允价值为350万元。假定甲公司资本公积存在足够的贷方余额,不考虑其他因素,已知该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增资时影响甲公司资本公积的金额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