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资产,且在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期限比较长,超过了正常信用条件。在这种情况下,该项购货合同实质上具有 融资性质,购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以各期付款额的 现值之和确定。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各期付款现值之和】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实际支付价款】


各期实际支付的价款之和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其余部分应当在信用期间内确认为财务
费用,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