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应当设置“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核算其公允价值。
1.初始计量
企业初始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等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贷:交易性金融负债——成本
2.后续计量
(1)资产负债表日,按交易性金融负债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
借:投资收益
贷:应付利息
(2)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借: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或: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3)处置(偿还)时:
借:交易性金融负债——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可借可贷)
贷:银行存款
投资收益(可借可贷)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投资收益
或反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