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预算的方法按其业务量基础的数量特征不同,可分为固定预算法和弹性预算法。
1.固定预算法
固定预算法又称静态预算法,是指在编制预算时,只根据预算期内正常、可实现的某一固定的业务量(如生产量、销售量等)水平作为唯一基础来编制预算的方法。
固定预算法的缺点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适应性差。
二是可比性差。
2.弹性预算法
弹性预算法又称动态预算法,是在成本性态分析的基础上,依据业务量、成本和利润之间的联动关系,按照预算期内可能的一系列业务量(如生产量、销售量、工时等)水平编制系列预算的方法。
理论上,弹性预算法适用于编制全面预算中所有与业务量有关的预算,但实务中主要用于编制成本费用预算和利润预算,尤其是成本费用预算。
编制弹性预算,要选用一个最能代表生产经营活动水平的业务量计量单位。例如,以手工操作为主的车间,就应选用人工工时;制造单一产品或零件的部门,可以选用实物数量;修理部门可以选用直接修理工时等。
弹性预算法所采用的业务量范围,视企业或部门的业务量变化情况而定,务必使实际业务量不至于超出相关的业务量范围。一般来说,可定在正常生产能力的70%~110%之间,或以历史上最高业务量和最低业务量为其上下限。弹性预算法编制预算的准确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成本性态分析的可靠。
与按特定业务量水平编制的固定预算法相比,弹性预算法有两个显著特点:
(1)弹性预算是按一系列业务量水平编制的,从而扩大了预算的适用范围;
(2)弹性预算是按成本性态分类列示的,在预算执行中可以计算一定实际业务量的预算成本,以便于预算执行的评价和考核。
运用弹性预算法编制预算的基本步骤是:
第一步:选择业务量的计量单位;
第二步:确定适用~J业务量范围;
第三步:逐项研究并确定各项成本和业务量之间的数量关系;
第四步:计算各项预算成本,并用一定的方式来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