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日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不包括增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
30日增加注册资本、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不包括董事、监事、经理)、经营范围:自“变更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
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
股东或发起人改变姓名或名称: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
分公司:自“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分公司变更
  【注意】“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无需变更登记,只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