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禁止

1)挪用公司资金。

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5)未经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