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收入

1、转让股权收入:
  时间:转让协议生效,
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金额:转让股权收入
扣除取得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2、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
3、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
4、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

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6、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7、债务重组:应在债务重组合同或协议生效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8、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教材P3792)调整至此处)
  企业对外投资的非货币性资产应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计算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