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形 | 要求 | |
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 减资 | 股东大会决议;收购日起“10日内”注销 |
与持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 股东大会决议;“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 |
用股份“奖励”本公司职工 | (1)股东大会决议 (2)≤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 (3)收购资金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支出 (4)“1年内”转让给职工 | |
“异议股东”要求回购股份 【注意】股份有限公司仅限“合并、分立”异议 | “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 |
【记忆提示】“意见合理”(异减合励)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票 | ||
【注意】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