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背书

概念

指为担保他人之债权的实现,票据权利人在票据上为了对债权人设定质权而进行的背书行为

款式

以汇票设定质押时,出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了“质押”字样未在票据上签章的,或出质人未在汇票、粘单上记载“质押”字样而另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条款,不构成票据质押。
提示:必须记载“质押(设质、担保)”

效力

依法实现质权时,行使票据权利:有权以相当于票据权利人的地位行使票据权利,包括行使付款请求权、追索权

无效

被背书人不享有票据权利的处分权:再行转让背书或质押背书,背书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