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
  

1、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步骤
  (1)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者损失;
  (2)确认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者损失;
  (3)改变持续经营核算原则,对预提或者待摊性质的费用进行处理;
  (4)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所得;
  (5)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

  (6)确定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

2、企业应将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

3、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
  (1)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
  (2)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者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者损失。——股东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