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和发行:
(1)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
(2)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公司应在12个月内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自最后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3)发行人应当在后续发行中及时披露更新后的债券募集说明书,并在每期发行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